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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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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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

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4.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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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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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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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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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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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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