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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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有土地补偿款的,一般在征收土地时就会由当地的政府制定补偿的方案,对于土地征收就会存在有土地补偿款,还有安置补偿费,再者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补偿费,这笔费用都会由征收方来支付。
国有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款吗?

一、国有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款吗

国有土地征收依法享有征地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时,当地政府会根据已经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情况和土地利用的情况,再加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做出一个整体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收土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土地征收是会涉及到一笔征收的补偿费,这笔补偿的费用是由当地的物价还有人均收入来确定补偿标准,只要所给予的补偿不低于现生活水平标准,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合理、合法的,所以,在征收前就可以与被征收方多协商,这样才不会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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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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