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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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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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一、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1、计算方法

工商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后所说的“本人工资”都适用该标准。

2、计算公式

一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7

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5

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3

注:本例与以下实例中的本人工资都不考虑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即都将其视为60%≤本人工资≤300%。

四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1

五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8

六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

七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3

八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0

九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

十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

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1、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5%

五、六级伤残津贴也以同样的方法,即本人工资乘以法定的比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不当然获得伤残津贴,只有在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予以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时候,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对其支付伤残津贴,而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当然获得并且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

2、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五、六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伤残津贴有所调整,其计算办法就应依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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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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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什么叫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叫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二、伤残津贴应该如何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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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
一、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二、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70%;
2、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为本人工资60%。
三、计算伤残津贴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四、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六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时应首先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43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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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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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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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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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计算时间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伤残津贴计算时间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伤残津贴计算时间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二、公司未给员工买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是公司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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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时应首先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43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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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应该怎么计算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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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样概念吗?
[律师回复]
一、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1、计算方法
工商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后所说的“本人工资”都适用该标准。
2、计算公式
一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7
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5
三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3
注:本例与以下实例中的本人工资都不考虑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即都将其视为60≤本人工资≤300。
四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1
五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8
六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
七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3
八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0
九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
十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
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1、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5
五、六级伤残津贴也以同样的方法,即本人工资乘以法定的比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不当然获得伤残津贴,只有在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予以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时候,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对其支付伤残津贴,而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当然获得并且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
2、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
五、六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伤残津贴有所调整,其计算办法就应依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
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伤残津贴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
[律师回复]
一、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
1、伤残津贴是经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所享受的伤残待遇,可以理解为工资。
2、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三、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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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
1、伤残津贴是经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所享受的伤残待遇,可以理解为工资。
2、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三、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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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应该怎么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伤残津贴应该怎么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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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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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津贴是工资还是补偿?
1、伤残津贴是经劳动能力鉴定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所享受的伤残待遇,可以理解为工资。
2、伤残津贴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伤残鉴定等级,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三、享受伤残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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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56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1、计算方法
工商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以后所说的“本人工资”都适用该标准。
2、计算公式
一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7
二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5
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3
注:本例与以下实例中的本人工资都不考虑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即都将其视为60≤本人工资≤300。
四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1
五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8
六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6
七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3
八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0
九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
十级伤残的计算公式为:
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
二、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上述规定,伤残津贴视伤残等级的不同而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并因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而分为两种情况:
1、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高于或等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该比例依照伤残级别确定。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其计算公式为:
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5
五、六级伤残津贴也以同样的方法,即本人工资乘以法定的比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并不当然获得伤残津贴,只有在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予以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时候,才由用人单位按月对其支付伤残津贴,而一至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当然获得并且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
2、依照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是一至四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是
五、六级伤残。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伤残津贴有所调整,其计算办法就应依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
工伤六级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时应首先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43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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