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征收土地种树会赔偿吗?
国家征收土地种树是会补偿的。种植绿化树的土地被征收后,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费等补偿,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进行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如果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被给予处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出让土地可以征收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前收回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42条的规定,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是可以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通过上述整理的内容,我们知道国有出让土地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被征收的,也就是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种树会赔偿吗,在上述文章当中也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因为征收土地就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是需要配合的,当然也是需要进行补偿。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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