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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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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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

1、病假一般都是要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的,职工患病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是上海市除外,依据相关规定,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请病假过长的,则当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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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
在职工休病假期间肯定是要扣除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的,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其实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基本上只需要给员工发放相应的病假救济金就行了,病假救济金的标准应该结合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间来确定,休病假期间谈不上加班和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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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伤残警察住院治疗期间扣发执勤津贴和加班津贴合理吗
[律师回复] 依据劳动法及其法律解释,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故该公司应当按照王女士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应得的工资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于绩效工资、房补、交通补助、通信补助列入工资单内,属其产假前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性收入。
因此,综上所述,年终奖是职工工资中的一种,在休产假期间不能进行扣除。女员工生孩子后,年终奖一分都不能少,否则将被视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罚款额度最高可达到5万元。不给或者少给年终奖,第一个是行政处罚,罚款额度为3万到5万元,第二个是民事赔偿,单位如果少给的,必须补足年终奖金,同时用人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不支付的可以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援助,会有一个妥善的答复。而休产假的时间长短,都不会影响年终奖金和绩效工资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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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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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朋友的哥哥是一名交警,有时候节假日的时候是要加班的,所以想知道目前有关于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开始实行了吗?
[律师回复] 《二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1、探索建立具有公安职业特点的民警晋升和交流制度,解决民警压职压级等突出问题。
2、全面落实公安民警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执行标准,努力提高全省公安民警的工资待遇水平。
3、由各级公安机关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为广大民警提供多重风险保护。
4、落实民警休假休息制度,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民警年休假,在民警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期间,安排民警调休。
5、针对特困民警,实施“千名困难民警帮扶计划”。
6、针对困难民警子女,实施“百名特困民警子女助学计划”。对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发给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考入专科的发给3000元。
7、针对因公牺牲和负伤民警,2017年1月1日以后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慰金2万元,被评为烈士的,增发抚慰金8万元。
8、针对功模民警,进一步落实记功授奖仪式制度、休养制度。
9、针对伤残民警,每年重点帮扶100名困难伤残民警,每人发给慰问金2000元。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疗养。
10、针对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建立走访慰问、体检、疗养及子女助学、子女夏(冬)令营等制度。
1
1、针对长年两地分居民警,实施“团圆计划”,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民警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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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未婚和无房民警,实施“鹊桥计划”和“安居计划”,努力解决民警婚恋和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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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全员体检制度,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诊治各类疾病。
1
4、对因公负伤和急重病民警,按照“先诊疗后结算”的原则及时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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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文艺体育协会组织,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生活。
1
6、针对侵犯民警执法权益问题,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民警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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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针对基层负担过重问题,改进绩效考评,规范各类台账报表,压缩会议、文件、简报、检查。
1
8、针对装备配备问题,将执法记录仪列入必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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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针对民警知识储备和更新问题,鼓励民警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
20、针对辅警管理问题,依法明确辅警分级管理、表彰奖励、入警优待、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伤亡抚恤等职业保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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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是否扣加班补贴和执勤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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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马上就是五一劳动节了,我正准备利用这个假期去外地旅游,但是,突然接到了公司的通知,我们需要紧急加班,但是对加班费只字不提,节假日在单位工作,值勤和加班津贴涨吗
[律师回复] 其实员工是否具备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与他是否是试用期员工没有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9年4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保部复函明确:《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从离开上一个单位,并且不间断地到下一个单位工作的,也属于“连续工作”的范围。
所以,试用期员工是否具备享受年休假的资格,不能一概而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据此,2014年王某跳槽到某酒店后,当年应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1天。
据测算,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25天以上(12月7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时间满37天以上(11月24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只要在新单位工作满73天以上(10月20日前进新单位)就能享受年休假。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实践中对于员工的工龄,用人单位可以实行自行申报制,但申报工龄的同时,应当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凭据认定员工累计工龄,累计工龄的证明最好由政府机构出具。对于提供虚假证明可规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你好,我的同学他对象是刑警,他工作性质经常需要加班,他想知道关于2018执勤和加班津贴涨吗?
[律师回复] 加班费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 津贴、 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能算入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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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津贴能否替代加班费?
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工资与其不同,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由此可见,加班津贴并不等同于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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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男朋友是一名公安干警听说马上就要提高岗位津贴了 请问2018人民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有哪些内容 加班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部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劳部发(1995)226号 
一、《规定》第11条、第12条、第13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伤期间执勤津贴和加班补助应该发放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停工留薪期不享有加班费。r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r  《工伤保险条例》r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执勤津贴和加班补助应该发放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停工留薪期不享有加班费。r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r  《工伤保险条例》r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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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津贴能代替加班费吗?
不能用加班津贴代替加班费,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上对加班津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加班费有具体的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的,单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作为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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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不加班厂里要扣特殊津贴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加班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津贴是属于违法行为。
一、关于加班:
1、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称为“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并且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2、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3、关于加班费的证据: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二、关于罚款:
1、罚款定义: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它不需要经人民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2、用人单位不是,所以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即使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要求劳动者进行补偿,而不是罚款来对劳动者进行处罚。
三、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克扣的罚款等。
劳动仲裁定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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