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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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话题,这主要关系到自身买房、租房贷款的问题。各个地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有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相关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在提起住房公积金之前,首先要当事人已经缴纳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否则的话就无从谈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上述的12种情况下,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都可以凭相关资料、证据去提取住房公积金。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律图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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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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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婚的,应声明单身(见附件)。3、《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4、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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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
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其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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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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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手续
[律师回复]
一、首先还是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备注:如果你已经提取并在网点备案过了,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就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有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
三、接着开始办理:
1、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补充解释: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指的是,连续缴存3个月后,曾经中断缴存,也满足新政要求。
2、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提7800元。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其他情况:如果你想提取比每月600元更多的现金来抵扣房租,那还是要按现行规定,出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产权证明和房租发票,不过每月就按实际房租金额提取,2015年的额度上限是3712.2元/月。如果你租的是公租房,则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发票,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如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积金中心(1234
5、12329)询问。
2016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手续
[律师回复]
一、首先还是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二、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无房证明,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备注:如果你已经提取并在网点备案过了,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就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有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所有材料。
三、接着开始办理:
1、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及配偶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补充解释:
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指的是,连续缴存3个月后,曾经中断缴存,也满足新政要求。
2、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这意味着,申请人如果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提7800元。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其他情况:如果你想提取比每月600元更多的现金来抵扣房租,那还是要按现行规定,出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产权证明和房租发票,不过每月就按实际房租金额提取,2015年的额度上限是3712.2元/月。如果你租的是公租房,则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和发票,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如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积金中心(1234
5、12329)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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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商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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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成都市本地户口辞职之后是无法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的,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买房、建房、大修住房等。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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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离职后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一、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
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二、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离职后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回复]
一、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
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二、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定要注意办理的流程和条件,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申请,这样才可以顺利获得批准。
住院公积金提取条件父母有权提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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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要求
1、在工作所在地和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2、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承租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廉租住房或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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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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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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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和调出市外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遇患严重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判处徒刑并被开除公职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房价总额。 第十七条符合第十五条 二、 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先须由原工作单位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停止缴存登记手续,而后职工才能凭符合各项条件的有关材料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不得超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上月末归集存储余额和贷款本息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建房、大修住房贷款,应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商业银行贷款不能提取。 提取额度 1、职工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条件申请提取使用自己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间须是在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不得超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上月末归集存储余额,而且提取总额不得超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总额。 2、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管理中心审批核准提取数额不得超出借款责任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上月末归集存储余额和贷款本息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建房、大修住房贷款,应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商业银行贷款不能提取。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信誉较好的,在借款期满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借款责任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偿还贷款本息。职工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当借款责任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可以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受时间限定,可以申请提取,偿还贷款本息。
奉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出具提取证明; (四)出境定居,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准予提取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 (一)购买;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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