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对强征宅基地不作为被判违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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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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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作出(2014)内行终字第74号行政裁定,依法撤销了(2014)包立一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并指定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本案。2015年4月20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包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依法确认包头市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违法。

国土资源部对强征宅基地不作为被判违法

案情简介

尽管《行政复议法》赋予了行政机关对下级政府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法定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法定权利并未得到贯彻落实。很多政府及政府部门在抱着侥幸心理的同时,更多存在着对法律的误解,以至于被诉至法庭,都一脸很正气的模样。律图律师团所代理的一起集体土地地上物征收案件中,包头市政府就诠释了有权不为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典型。Z某系包头市K区某村村民,2014年3月27日,Z某委托律图律师通过EMS方式向K区人民政府邮寄了要求公开涉案地块“征地实施情况”等6项政府信息申请。但是至今,K区人民政府没有做出任何书面答复。2014年4月25日,Z某针对K区人民政府不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依法向包头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包头市政府未作出书面《行政复议决定书》,包头市政府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的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Z某的合法权益。

办案思路及心得

2014年7月10日,Z某针对包头市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为,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5日作出了(2014)包立一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书》,以Z某可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起诉K区政府为由拒不受理Z某提出的行政诉讼。律图律师团随后针对该份行政裁定,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上诉。在律图律师看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Z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不意味着Z某针对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本案中,包头市政府自收到Z某行政复议申请至今,已经超过法定复议期限,其未作出复议决定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之规定,构成了行政不作为。Z某依法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备明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受理涉案行政诉讼的行为,于法无据。

裁判结果

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作出()内行终字第74号行政裁定,依法撤销了()包立一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并指定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本案。4月20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包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依法确认包头市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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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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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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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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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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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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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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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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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被征收了,有户口没宅基地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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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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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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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
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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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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