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田拥军律师
田拥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5万人
专家导读 1、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2、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在房屋交易中,购房者在收到开发商交付的新房时会非常高兴,但要提醒大家的是,要及时检查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作为一个购房者,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根据《房屋买卖司法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

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认定规定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认定主体质量问题比较复杂,开发商会在主体质量与非主体质量问题上打擦边球,拒绝按照主体质量处理。在通常情况下,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三种情况:

(一)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

(二)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于这两种情形,寇志中律师特别提醒购房人:

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至少应当要求出卖人由出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在实践中怎么核验的问题又是一个问题?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怀疑和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对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内容介绍,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房屋的验收时间。如果购房者在规定的期间内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的作出认定,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要及时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认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营口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认定
1、主体结构不合格: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不合格。2、房屋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房屋质量问题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情况: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房屋质量问题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情况: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房屋质量问题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情况: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质量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房屋质量问题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否拒收房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情况: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认定房屋的质量不合格
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商品房质量差能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商品房质量差能解除合同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房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约的承诺。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缩水”3%以内购房合同难以解除买房者都会担心一个问题———“缩水”,也都明白一个3%的界线。而在现实中,有些买房人不能接受这一误差比例,要求与房产商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除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恶意欺诈房产商将负惩罚性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房户无法取得房屋的,将担负惩罚性赔偿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告知买房户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家里新买的房子已经到了最后的检测阶段了,就剩下房屋主体结构没检查了,怎样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律师回复]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第4.5.1条《主体结构》编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标准。 房屋质量合格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主动出示该表,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的,说明该工程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无法通过验收,《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尽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开发商拥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代表房屋主体质量没有问题,该表只是房屋质量合格的一个初步证据,房屋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发现房屋主体质量有问题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经复验属于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我购房装修后,商家在交付的时候出示房屋质量合格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吗?
[律师回复]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第4.5.1条《主体结构》编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标准。 房屋质量合格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主动出示该表,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的,说明该工程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无法通过验收,《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尽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开发商拥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代表房屋主体质量没有问题,该表只是房屋质量合格的一个初步证据,房屋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发现房屋主体质量有问题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经复验属于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赔偿多少合适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质量管理条例如何认定质量不合格?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否则就被认定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能怎么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
(二)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于这两种情形,特别提醒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至少应当要求出卖人由出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在实践中怎么核验的问题又是一个问题?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怀疑和认为主体结构质量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商品房质量差能解除合同吗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房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约的承诺。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缩水”3%以内购房合同难以解除买房者都会担心一个问题———“缩水”,也都明白一个3%的界线。而在现实中,有些买房人不能接受这一误差比例,要求与房产商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除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恶意欺诈房产商将负惩罚性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房户无法取得房屋的,将担负惩罚性赔偿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房户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告知买房户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手房质量纠纷,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怎么办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房屋作为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既包括房屋地下隐蔽工程的地基部分,也包括房屋地上工程所涉及的部分。具体地说,包括: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部分。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开发商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的方式代替合同履行。购房人请求实际履行的,不影响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如果通过加固等修复时段不能解决问题,购房人可以请求人民解除合同。购房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影响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3、因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何处理二手房质量纠纷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很少提出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在合同中也往往不作约定。在买卖方的主观评价中,房屋质量与我无关,房屋就是这样,买方只要买了房子,即与卖方无关。事实上,如果卖方出售大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应该由卖方负责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买方也可以要求卖方修复,如果卖方不修复,买方可自行修复,但能修复费用应该有卖方承担。如果房屋的主体不合格,无法修复,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退房,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买方在实际使用房屋一段时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质量问题的责任了。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情况,买房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房屋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修、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随着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商品房质量纠纷也成为我国消费领域十大投诉之一。由于商品房住宅是使用年限很长的消费品,其质量是否合格就显得尤为重要。购房人如果认为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下该怎么办,及时维权。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大姨最近在看房子,打算买来给表哥做新房,看了几家都不满意,终于有个满意的了,又因为对房屋主体结构有疑问而无法下定购买决心,所以应当怎样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律师回复] 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第4.5.1条《主体结构》编规定了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标准。 房屋质量合格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出卖人应当主动出示该表,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的,说明该工程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无法通过验收,《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尽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开发商拥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代表房屋主体质量没有问题,该表只是房屋质量合格的一个初步证据,房屋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发现房屋主体质量有问题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经复验属于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 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 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样赔付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样补偿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可先进行房屋的交接,然后再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合同履行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是多少
1、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2、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目前大多数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3、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