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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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作招股说明书并附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3、发起人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5、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符合法定条件,予以批准。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立的程序中前两步相同的步骤,有所区别的是,在发起设立中,发起人要认购全部的股份,而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只认购全部拟股份中的一部分,我国公司法规定认购数额应不少于首期发行股份数的35%。

2、制定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向非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出的认购股份的书面说明,该说明书在发出以前应当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

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申请时,还必须同时报送公司法规定的一些文件,比如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认购的股份数等。

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公告招股说明书是应该根据所要募集的范围在相应的报刊杂志上予以公告。 同时,发起人必须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公司法所要求的内容,由认股人填写有关事项,比如认购的股数、金额、认股人的住所等。

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发起人要募集股份,必须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而且必须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由银行代为收取和保存认股人缴纳的股款。

6、取得验资证明。发起人在股款募足以后,必须请中立的机构或专家出具证明全部股份已经如数缴纳的文件,这一文件是申请公司注册的必备文件。

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工作主要是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发起人的募股情况,并作出设立公司与否的决定。

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该在创立大会结束后的法定日期内向公司的登记机关报送公司法要求的相关文件,申请设立公司。

二、设立股份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上文告诉了大家“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设立股份公司应具备的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只有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也有一些具体的条件需要满足才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宜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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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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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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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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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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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股份公司该如何公开募集股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  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  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请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有哪些,我们公司现在需要办理这方面的相关业务,知道的朋友可以告知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计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除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外,还要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的,应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制订的章程需要在公司创立大会上通过,方能认定为全体股东的认可。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前者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后者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1、发起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发起人之间订立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公司名称获得核准后,再以核准后的公司名称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手续。   (3)制订公司章程。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行政审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5)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6)发起人缴清股款并验资。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7)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发起人缴清全部股款并验资后,应当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并公告。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登记的答复。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给予登记,发个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作为成立的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2、募集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发起人之间订立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公司名称获得核准后,再以核准后的公司名称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手续。   (3)制订公司章程。全体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与发起设立不同的是,公司章程尚需待创立大会通过后方能生效。   (4)必要的行政审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经审批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5)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7)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就股份的承销的方式、数量、起止时间、承销费用的计算与支付等具体事项,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就代收和保存股款的具体事项,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8)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通常被认为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过程中的决议机构。创立大会对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设立登记并公告。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应当在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日内,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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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股份公司是否实际出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募集设立股份公司是否实际出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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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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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首先要卡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然后是要注意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和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
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我们公司经营的很好,想上市,上市之前必须变成股份制公司,问问谁知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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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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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
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怎样募集设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发起人的规定
(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注册资本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创立大会的举行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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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一定要有一个发起人是外国股东,这样才会有外商投资的基本情形,外商顾名思义就是外国籍友人投资设立的公司,通常为有限公司,需要发起设立,一般都不需要进行验资,但是可以约定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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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发起人的规定
(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注册资本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创立大会的举行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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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公司如何设立股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  (
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经营估算书;(
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5)招股说明书;(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  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  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律师回复]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如下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
(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7)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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