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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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见劳动仲裁委制定的申诉书表格,依项填写即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同上);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所附证据名称、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二、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而根据原有规定,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

现如今,仲裁期限一般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的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60天。前后相比,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半。如此规定,不仅可以极大提高仲裁的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

实践中,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某些原因而发生了劳动纠纷,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仲裁也是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之一。您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带齐相关的材料。其中,对于劳动纠纷相关的证据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您证据不足,那么仲裁委员会将很难支持您的诉求。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宜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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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纠纷能够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纠纷能够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其合同纠纷主要包括:
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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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土地纠纷可以仲裁吗,土地承包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农村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不少,如何解决这类纠纷以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般采用仲裁方式,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后还可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后的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后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是一种全新的仲裁模式。”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统一裁判尺度,实现仲裁与诉讼衔接以及诉讼对仲裁的保障,是该司法解释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不同于商事和劳动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当事人事先达成仲裁协议,仲裁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裁可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只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即可使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司法解释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提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负责人说,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仲裁非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各自。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应由在受理后的实体审理中作出认定。民法通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在实践中,该类案件到后,与审理其他民事案件一样,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才依法审查当事人的请求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互相的纠纷解决方式,诉讼不以仲裁为前提或基础,也不对仲裁作出评断。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人民法院审查的内容是当事人的请求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不是审查仲裁委员会关于超过仲裁时效的认定是否合法。当然申请仲裁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该负责人说。仲裁生效后不受理司法解释明确,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又向人民的,不予受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49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该负责人说,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必然是对纠纷的一种终局性的裁判,按照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对同一纠纷,不应再予处理。从维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公信力和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角度考虑,亦不应再赋予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另诉的权利。从法律的具体规定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仅赋予当事人30天的期,并未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30日后的权利。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当事人仅能就原纠纷,而不能以撤销仲裁裁决为诉讼请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设计,仲裁非诉讼的必经程序,诉讼与仲裁是并列的两种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起30日内依法提讼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维持或撤销仲裁裁决的问题。故人民没有必要对仲裁裁决进行评断,而应就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判决。撤销仲裁裁决是一个重大的裁诉制度设计,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应赋予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财产保全并非必须担保在诉讼对仲裁的保障方面,司法解释就仲裁中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先行裁定和生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具体程序问题作出了规定。该负责人强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财产保全,司法解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精神,明确了不必须由当事人提供担保,是否提供担保,由人民根据案件情况自由裁量,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对于仲裁中财产保全与诉讼的衔接,司法解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自动转移模式。”该负责人说,司法解释适用的是“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依法提讼”的情况,而不适用被申请人依法提讼的情形。此外,对于执行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条件。这位负责人指出,现有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申请执行调解书或裁决书时,也应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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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的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房产纠纷怎样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二、房产纠纷怎样申请仲裁房产纠纷申请仲裁的首要条件为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
第一步——由申请人填写一份仲裁申请书,主要写明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
第三步——除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案件争议标的在20万元以上的由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第三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三人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经评议后作出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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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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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遇到人事纠纷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人事争议主要是基于公民个人和组织之间,表现为一种行政隶属关系,或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或聘用(任)合同关系。在申请仲裁时,作为管理者(即组织者)或者被管理者(即公民个人)就成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申请人。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中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即明确“告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必须有事实理由,即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事实根据和人事政策法规的依据。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的人事争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虚假获臆造的。人事政策法规根据,即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人事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必须提供这方面现行有效的人事政策法规根据。 什么叫仲裁参加人? 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人以及第三人。单位和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为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个人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发生人事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在三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与人事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 什么叫仲裁委员会?它和仲裁办公室、仲裁庭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的专门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其基本职能是处理管辖范围的人事争议,领导、监督仲裁办、仲裁庭的工作;指导下级仲裁委的工作:仲裁办是仲裁委的办事机构,其职责主要负责案件受理、文书送达、案件的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及日常管理工作;仲裁庭是仲裁委组织的审理其具体案件的临时性的组织,是审理案件的组织者和承担者。概括地讲,仲裁委员会是领导机构,仲裁办是办事机构;而仲裁庭是非常设性的处理案件的临时组织。 哪些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可以受理? (1)国家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指经省人事行政部门鉴证的合同)发生的争议;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哪些单位和个人遇到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特点,一般来说,其管辖实行的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并辅之移送管辖、制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因此,下列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人事争议可以向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1)省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省属在宁事业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2)当事人的人事关系在省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代理,而其与在本省境内的工作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3)人事关系由省人事部门代管的、国家有关部门所属驻宁单位发生的人事争议; (4)跨设区的市的人事争议; (5)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人事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有什么不同?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 (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于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的内部行政行为; (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省出台的《江苏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负举证责任。 为什么要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人事争议仲裁,是发展市场经济和深化人事改革的客观要求,是处理人事争议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现代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人事制度强调依法办事,注重对权利的保障和制约,纠正人事政策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发挥裁决的警示作用,有利于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有利于改革措施的落实,有利于改革目标的实现。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对于维护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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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合同纠纷仲裁?
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从而提起合同纠纷仲裁。但是必须要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着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也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并且关于仲裁委员会,也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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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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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怎么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网购纠纷怎么申请仲裁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制度。仲裁具有灵活便利的特点,与诉讼相比要快捷;与协商、调解相比,又具有强制性。其强制性表现在,消费争议经仲裁机构的仲裁,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裁决,否则,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仲裁也成为消费争议解决的一个途径。但仲裁也有局限性。
一是以自愿为前提。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消费纠纷的前提和依据,仲裁协议既可以用事前达成,也可以事后达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会受理。可见,不是任何消费争议都可以用仲裁的。
二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的也不会受理。在我国除劳动纠纷必须要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后,方能向外,其他仲裁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丧失了向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仲裁不服,再向,是不会受理。同时,仲裁不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但做出仲裁裁决就意味着发生法律效力,不像诉讼还可以上诉。
三是,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设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而县级所在地不设仲裁委员会。可见,广大县乡所在地的消费者在申请仲裁时,不得不考虑这一因素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同时,仲裁收费一般比高许多。基于上述原因,在我国现在消费争议通过仲裁解决的案件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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