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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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一年忙到头,职工朋友们最期待的就是年休假,可以放松心情。年休假是劳动法赋予每个职工的基本的权利,但是法律上对年休假的天数是有严格规定,工作年限不同相应的年休假的天数也不同。那么,年休假的天数到底是多少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将在本文中介绍下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一、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用同时需强调“连续工作”必须是无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工作日不能间断,否则不适用该款规定。但是也有个别地区强调的是一个月内即可,比如说重庆地区。

三、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四、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无论任何企业都不能够阻止职工休年休假,年休假是职工的基本福利,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职工要想修年休假也得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可以及时作出合理安排,在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的情况下,批准职工合法天数的年休假,这对公司和职工来说是双赢,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开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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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员工年休假计算
1、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2、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假设您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您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
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您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5、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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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天数是否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该公司领导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根据上述规定,你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累计工作时间已达11年,因此,只要能够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此前曾在另一单位工作过4年,累计工作时间已达11年,就可依法休带薪年假10天。你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累计工作年限达11年,而装饰公司只准5天年假,那么公司应向你支付另外5天的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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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计算年休假天数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多少决定了自己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工作年限低于12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年休假的计算是以当年度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为准,如果是中途进入新公司上班,当年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将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年休假的时间。

3)享受年休假的时间按整数计算,特别是对中途到新公司工作或者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在计算年休假时间时都可能遇到最后计算年休假的天数不是整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均按整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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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你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你的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您的单位仍应当支付您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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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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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
  连续工龄lt;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lt;4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lt;6年者,
  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lt;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
  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
  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予以剔除。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lt;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连续工龄≥1年且lt;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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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刚刚毕业,去了一家企业应聘,想了解一下企业带薪年休假天数是如何计算了。有没有计算标准
[律师回复]
一、法律根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带薪年休假报酬的计算公式
  第一步: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第二步: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
  第三步:带新年休假报酬=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前12个月平均工资÷21.75天)
  例如:一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为11年,与单位于2008年12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每月工资为3000元。
  
1、(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35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0天—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0天=带薪年休假天数9.18天
  
2、折算后计算劳动报酬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9天
  
3、带薪年休假取整数后的天数9天×(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00元÷21.75天)=带新年休假报酬1241.38元
  
五、新进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计算
  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单位于 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职工,该职工参加工作有5年。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122天÷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1.67天
  折算后实际应享受的年休假为1天。
  
六、单位当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劳动报酬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相关法律知识:
  “补休”不能代替年休假
  国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才享有的;不过,两者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日,都具有强制性。劳动者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只有极少数情况才可跨年度休,但只能跨1个年度,而不能攒起来集中休。   对于带薪年休假,除非劳动者本人同意,单位可以占用其年休假时间,但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来支付每日的报酬,作为占用年休假的补偿,而不能在事后用“补休”方式来代替。“奖励游”等更接近于属于单位福利,是单位给安排的,不享受就没有了,而年休假是劳动者自主控制的,这是休息权的核心,因此“奖励游”也不能代替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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