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495人
专家导读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县城规划区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确保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好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拆迁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贵州省城市范围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律图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迁补偿会有哪些内容。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县城规划区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确保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好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拆迁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和《贵州省城市范围拆迁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补偿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理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衔接相关政策的原则。

二、补偿办法

(一)按房屋“产权证”载明使用性质,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结构陈新不补差”的原则进行就近安置。

(二)未超出批准期限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适当补偿;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对无产权证房屋的处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符合通过处罚可以完善手续的,先按规定接受处罚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补偿;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2008年8月7日《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公布后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拆迁区域内有建设、国土、工商、税务、公安消防、房产等手续,能证明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作经营性用房补偿。

(六)拆迁区域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出让时的用途扣除已使用年限后剩余的土地价款据实补偿。拆迁区域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征地成本价补偿。

三、附属物补偿

附属物按照《夏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黔南府办法〔2008〕30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未列入的附属物按建筑成本据实补偿。

四、室内装修补偿

拆迁双方按市场价协商补偿或按评估进行补偿。

五、过渡期间补偿

(一)搬家费:住房5元/㎡;经营性用房(含门面)10元/㎡。

(二)过渡费:住房每月6元/㎡,沿街底层门面每月20元/㎡,其它经营性用房每月10元/㎡,首付按年计算,不足一年按实际月数计算),之后按月计算,超出过渡期限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的核定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面积核定。

按《房屋产权证》标明的面积计算。

(二)沿街底层门面的认定与面积核算。

1.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底层经营性门面必须是沿街建筑;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

2.沿街底层门面在《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内,以经营现状的面积为基础,进深超过7米的部分不视为经营用房,凡连续两年平均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大于规定进深面积的,不受规定限制,以纳税面积为准;沿街底层门面与《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不相符的,由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向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以复核面积为准。

(三)除沿街底层门面以外,用于生产、办公、经营的非住宅经营性用房的认定。

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同时具有以上条件的按原使用性质实行“拆一还一”。

七、其他事项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除、安置补偿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移交房屋的,方可领取补偿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楼拆迁安置及装饰补偿,经评估后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原制定的涉及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文件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在拆迁补偿项目中,除了对住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会对房屋的附属物、室内装修等项目进行补偿,同时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搬家费等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望城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被征收人按照所购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为基础支付购房款,该款项由实施单位从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款中直接支付给征收安置房建设方。因房屋楼层、朝向等原因产生的征收安置房价格差异,由被征收人在选房时与征收安置房建设方结算,多退少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溧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一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4、84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0.7亩/人。二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11、1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亩/人。三级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升至8.21万元/亩,基准人均土地为1、5亩/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黄陵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城市拆迁安置费是多少?
城市拆迁安置费可能为几千元,也有可能为几万元,具体城市拆迁安置费是多少,是可以协商确定的。对于没有协商的情形,用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也可以确定大致可以获得的安置费金额。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买庐江县城38万元安置房过户要交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安置房过户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3、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4、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的约束。
5、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而安置房却没有这全部的所有权。备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即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所以购房时要注意甄别。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29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安置房所有权的划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户口是农村的,现农村规划为开发区,我在县城有一套商品房,是否影响拆迁安置?我还能分到安置房吗
[律师回复]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
区别
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区别
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区别
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区别
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区别
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区别
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我户口是农村的,现农村规划为开发区,我在县城有一套商品房,是否影响拆迁安置?
[律师回复]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
区别
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区别
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区别
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区别
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区别
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区别
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