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的替代方法减员的操作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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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减员的操作方法1、用“辞退”替代“裁员”。辞退是由于员工的原因引起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根据员工的问题,辞退不适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员工,这种行为叫减员。
企业裁员的替代方法减员的操作方式

企业裁员的替代方法

裁员的法定条件严格、程序复杂,还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隐性成本、负面影响,使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多数企业不愿意实施裁员操作,而是采取一些替代性的方法,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

一、减员的操作方法

1.用“辞退”替代“裁员”

辞退是由于员工的原因引起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企业根据员工的问题,辞退不适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员工,这种行为叫减员。

严重违纪

劳动合同法》对于减员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企业可以减员。对于严重违纪的标准,《企业职工奖赏条例》规定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经批评教育无效即以除名。现行《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标准,形成规章制度,并向员工公示,作为减员的法律依据。

企业要以严重违纪的原因解雇员工,需具备两方面的条件:首先,要有完善的、健全的、程序上合法的规章制度;其次,企业要有员工违纪的相关证据

其他原因

在实践中,以下几类员工通常是减员的对象:

第一,试用期的员工。法律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规定相对简单,只要企业能举证该员工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要求,便可以将其辞退。

第二,同时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本职工作,企业可以直接辞退;或者虽然没有严重影响本职工作,但经公司提出警告仍拒不改正,企业也可直接解雇。

第三,消极怠工、严重失职的员工。员工的消极怠工或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第四,工作能力较差者,在考核一次不合格之后,经过公司培训或者换岗,仍然考核不合格。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法律要求企业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相关的工龄补偿金。

裁员的情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一方面来说裁员可以节省企业的成本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来说可以让臃肿的体系多余的劳动力被剔除出去增加企业的活力,让员工资金能够更好的反馈到员工中去,企业裁员的替代方法其实还有很多种,不过都需要去选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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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物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以上权利,但业主权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须存在一个组织机构来代表全体的业主执行和保护其享有的合法权益,此即构成了业主委员会产生的理论条件。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吗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其在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诉讼中它是适格的主体。《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文认为,业主委员会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四种情形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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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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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成立,须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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