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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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此次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有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2、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3、其他。
宁夏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最近几年,宁夏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农村的土地被征收。对于涉及到的农民,及时了解当地征地补偿政策非常有必要,这样发现问题的话,可以第一时间为自己维权。那么宁夏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的这篇文章。

一、宁夏征地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补偿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区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此次公布的新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有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20%执行,征收宅基地、打谷场按照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使用国有农(林、牧)场土地,参照相邻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二、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在宁夏征地补偿新政策中,重申了征地补偿标准由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两方面构成。并规定征收林地的,要按照耕地补偿标准的70%执行,征收旱地的,按照50%的标准执行。而征收的土地属于未开发利用的,补偿标准为普通耕地的20%。并且,村集体拿到征地补偿费后,原则上80%以上要发放给农民,余下的当做村集体共同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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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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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记者从银川市行政服务审批局获悉,为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做好医疗保险费的结算征缴工作,银川市医保中心于2015年12月起恢复参保单位当月申报次月生效的结算方式。
据了解,自2015年5月银川市医保中心切换新业务操作系统以来,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结算方式均为当月申报当月生效。但由于新系统启用后,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
1、每个月的结算数据,参保单位只能次月缴费,无法及时在当月缴纳;
2、由于参保单位无法及时按月缴费,导致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按月及时划拨到位;
3、参保职工的医疗及生育待遇无法按月及时享受。鉴于以上具体情况,从2015年12月起将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费的结算方式调整为当月1日结算,并于5日前将参保单位缴费金额传地税部门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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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在学习法律方面的问题,涉及到保险知识,现在想咨询了解一下宁夏生育保险政策问题。
[律师回复] 2016年川生育保险最新政策,就宁夏生育保险政策问题回答如下,
银川生育保险新规定了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具体待遇如下:
1、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即使没有工作单位,只要是依法生育的,男职工也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2、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妻子依法生育,而且妻子也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计算。
2016年银川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1、缴费基数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宁夏全区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低于2014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2014年宁夏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的月平均工资为4734元,所以银川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202,下限为2840。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由单位负担,缴费比例为0.9%。
2016年银川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新调整
银川市生育保险账户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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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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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老家是南宁的,我是河北的,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他哪,我听朋友说有新政策,请问2015南宁户口新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南宁市正式作出决定,进一步放宽户籍政策,在投靠直系亲属,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以及引进人才三大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1.夫妻投靠
迁入人在南宁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南宁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
2.父母投靠子女
迁入人在南宁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迁入人在南宁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与子女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3.未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
凭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申报入户。
4.投资、兴办实业
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私营企业年纳税5万元以上,且业主在南宁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业主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票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业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业主的关系证明。
5.购买商品房
凡在南宁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凡在南宁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 (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南宁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
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6.引进人才的入户条件
凡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南宁市紧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应聘到南宁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的,且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单位接收证明、户籍证明申报入户。
另外,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职称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要提供学历证书。
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南宁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申报入户;
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有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含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的集体户口本,可申报在单位的集体户落户;
单位未立集体户的,由派出所专门统一设立集体户,登记为常住户口。
凡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自主选择派出所,凭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先入户,后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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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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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大家,宁夏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有朋友知道吗?是不是和国家标准一样呢?谢谢大家。
[律师回复] 宁夏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你可以参考 一下看看有用没有: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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