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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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巧什营镇的忽通兔、巴尔旦营、代洲窑、巧什营、讨速号5个行政村为二类区,补偿倍数25倍,征地补偿标准为28306元/亩;闫城营、猛独牧、大新营、圪报、一间房5个行政村为四类区,补偿倍数25倍,征地补偿标准为21349元/亩。
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当土地被征收之后,国家会根据土地面积和建筑价值一类的东西来进行补偿,现如今国家的福利越来越好,几乎不会发生自己的土地被白白占领的情况,但是极少数会出现赔偿过少的情况,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些问题,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巧什营镇的忽通兔、巴尔旦营、代洲窑、巧什营、讨速号5个行政村为二类区,区域统一年产值为1132.24元/亩,补偿倍数25倍,征地补偿标准为28306元/亩;

2、闫城营、猛独牧、大新营、圪报、一间房5个行政村为四类区,区域统一年产值为853.96元 / 亩,补偿倍数25倍,征地补偿标准为21349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在什么情况下土地被征收却得不到赔偿

1、抢行种树补苗的,在征地补偿期间,部分村民为了能领到更多的补偿,会有抢行种树、补苗的现象,这种情况的下的青苗得不到补偿。

2、违法建筑,未经村集体同意私自建设的房屋,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无法的到补偿。

3、临时搭建的房屋,这种情况如同于抢行种树补苗,在征地补偿期间临时搭建的房屋得不到补偿。

三、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也称为基本农田,根据种植作物的类型补贴标准为,旱田作物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6万元。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征收标准为,旱田5.3万元,水田9万元,菜田15万元。

3、村民住宅、工矿建设用地、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标准为,平均每亩13.6万元,空闲地块、荒山、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很多村民会觉得这些征地补贴有些高,自己根本拿不到这么多,征地补贴分为三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补贴为种植作物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一般为种植作物年产值的16倍。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由上述可知,和林格尔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对拥有土地的被征收户很有利的,只有极少数的违规建筑或者有违法行为得不到补偿,所以,当自己的土地被征收了之后如果发现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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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本站答复:国家林地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是可以的.   一、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合法使用他人之物,取得的收益权。用益物权的取得是基于用益物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土地是一种物权,土地归国家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产生的。它是根据国有土地的管理人、使用人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这一法律行为取得的。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有林业企业将经营管理的可耕种的国有土地发包给企业内部职工耕种,国有林业企业是发包人,其权利主要是收取土地使用费。企业职工是承包权人,企业职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企业不干涉承包权人经营活动。  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起步较晚。过去,国有林业企业可耕种的土地均有企业内部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统一经营管理。2001年企业改制后,企业内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均被取消或解散。企业将这些原来由家属队、经营站管理的可耕种的土地资源承包给企业职工经营。因此,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确定的,签订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是企业职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和依据。   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尽管二者都是在他人的土地上承包经营,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在于:   (一)土地所有权不同,发包人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国有土地的管理者即国有企业。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村民组织。   (二)承包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交纳土地承包竞价费,取得竞价资格后,才可竞价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根据农民家庭人口数量,按份承包,无需竞价。   (三)承包人不同,承包经营国有土地的承包人,一般是企业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竞价承包,企业不强迫承包。职工家属、子女不参加竞价承包。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包括未成年人、孤寡老人,均有一定份额。可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承包,承包人是固定的。也有人称为口粮田,每个成员均有承包份额,必须承包。   (四)享受农业政策待遇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不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年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土地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权人在农业生产中享受国家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亩地享受20元补贴,每年不用交纳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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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场搞林地,要不要征收土地
[律师回复] 本站答复:国家林地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是可以的.   一、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合法使用他人之物,取得的收益权。用益物权的取得是基于用益物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土地是一种物权,土地归国家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产生的。它是根据国有土地的管理人、使用人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这一法律行为取得的。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有林业企业将经营管理的可耕种的国有土地发包给企业内部职工耕种,国有林业企业是发包人,其权利主要是收取土地使用费。企业职工是承包权人,企业职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企业不干涉承包权人经营活动。  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起步较晚。过去,国有林业企业可耕种的土地均有企业内部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统一经营管理。2001年企业改制后,企业内的家属队、多种经营站均被取消或解散。企业将这些原来由家属队、经营站管理的可耕种的土地资源承包给企业职工经营。因此,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确定的,签订土地经营承包合同,是企业职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和依据。   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尽管二者都是在他人的土地上承包经营,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在于:   (一)土地所有权不同,发包人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国有土地的管理者即国有企业。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承包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村民组织。   (二)承包方式不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交纳土地承包竞价费,取得竞价资格后,才可竞价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是根据农民家庭人口数量,按份承包,无需竞价。   (三)承包人不同,承包经营国有土地的承包人,一般是企业职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竞价承包,企业不强迫承包。职工家属、子女不参加竞价承包。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家庭成员人数承包,包括未成年人、孤寡老人,均有一定份额。可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承包,承包人是固定的。也有人称为口粮田,每个成员均有承包份额,必须承包。   (四)享受农业政策待遇不同,国有土地承包权人不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年按照合同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土地承包费。农村土地承包权人在农业生产中享受国家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每亩地享受20元补贴,每年不用交纳土地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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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新机场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和林新机场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要根据被征收的土地的所在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等来确定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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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机场征地红线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是怎样的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审批的面积,机场建设面积来确定,每个机场都有所不同 征地的程序; (一)报批前程序 一是征地告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0〕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20〕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是举行听证。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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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固定的吗?
和林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固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国家的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进行制定的,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征收面积,以及征收土地的类型都是不同的,因此征地补偿标准也就不能固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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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机场征地的征地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是怎样的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审批的面积,机场建设面积来确定,每个机场都有所不同 征地的程序; (一)报批前程序 一是征地告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0〕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20〕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是举行听证。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飞机场强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飞机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飞机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飞机场强征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飞机场强征怎么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飞机场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修建飞机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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