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情况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3人
专家导读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只不过法律中对安置房的交易作出了限制,一般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而办理房产证也要等到五年之后才行。
现实情况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对于被征收了房屋的居民来讲,一般政府都会提供安置房来解决他们日后的居住问题。而安置房虽然是有政府提供的,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上市交易。不过大家都知道在我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是取得房产证,那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1、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在这里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安置房,进而明确房产证的具体。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3、安置房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4、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二、安置房房产证明办理流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5、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看下来,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主要就是由上述几个方面构成,需要注意各地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有所不同。大家若需了解当地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询。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后,我们也知道其实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只不过法律中对安置房的交易作出了限制,一般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而办理房产证也要等到五年之后才行。具体该如何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上文中也是作出了介绍的,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现实情况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键咨询
  • 132****4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现在郑州安置房能买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的实际面积与拆迁安置房的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律师回复] 买安置房首页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
拆迁安置户人口计算方式实施怎样的?,拆迁安置的商业用房不能货币安置吗
[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金堂安失地农民是按实际耕地安置吗?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原则。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府补贴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试点方案实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70,政府补贴30;试点方案实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80,政府补贴20。年龄不同缴费年限不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扩展资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现在买安置房有产权证吗?
买安置房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安置房一般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的。安置房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也存在很大风险。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在无锡安置房能交易吗?
安置房是政府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是对在政府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产生的被拆迁户所享受的有一定优惠的政策性住房。随着居住要求的变化,对房屋的需求也随之改变,逐渐出现了安置房交易的需求。那么在无锡安置房能交易吗?如果满足相关条件是可行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的一个朋友在西安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已经都说好了,定金也给过了,合同也签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被地方告知说合同无效,当时就蒙了,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安置房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四、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
  
五、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于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六、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这些情况就是对安置房合同无效情形的一个解释,您可以看一下自己是否有这些情况。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安置房须在几年内安置
[律师回复] 对于安置房须在几年内安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现如今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只要是通过正规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的人将来都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的,不过安置房的房屋产权证取得的时间会比较长一些,有些可能住满五年以后才能办理到房产证,具体情况要和开发商协商办理。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现安置房买卖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协商沟通一直都是解决纠纷的第1步,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进行协商。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是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3、诉讼解决,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新婚姻法规定安置房的安置条件有哪些,安置房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我们将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两个方面来具体说明。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熟悉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对每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大多数人无论将来是否会离婚,他们都是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前清楚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对结婚慎重考虑,或者了解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在离婚时能按照法律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综合素质水平较高的中国公民,应该了解新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而不是因缺乏对法律的常识遭受欺骗,那将会得不偿失。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现实情况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