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手续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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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手续是什么

近年来,房价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人因为高涨的房价而止步不前,一家老小挤在狭小的屋子里。而在南京,政府为了减轻人们购房压力,针对一部分人适应地推出了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但仍有不少人仍旧需要申请贷款来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手续是什么?

南京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如何操作?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具体规定,南京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理贷款的,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跟普通商品房无异。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跟商品房贷款方式基本是一致的。只是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要看清房屋的产权,因为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购买的。

一般情况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有四种,分别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当前采用较多的是以所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方式。

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对贷款对象和条件是有规定的,但是要求不是很苛刻。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对象一般都是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正式户口的自然人;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南京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

具体流程为: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一)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付款凭证;但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二)受理和调查

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付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

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

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

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三)贷款审查、审批

审贷部门核心审查: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2、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3、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4、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

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

从中可以看出,南京市政府允许人们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申请购房贷款,但是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审核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合法性,审核是否有必要的经济基础和收入,信用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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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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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
[律师回复]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南昌襟江带湖,经济发展异常迅速,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特大城市之一,一度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世界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如今的南昌让南昌市民非常骄傲,但是与此同时面对住房问题时,南昌市民也感到百味陈杂。房价的节节攀升让很多市民望而却步,于是经济适用房变成很多市民抢购的对象。那么有关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的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但自有住房属于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不具备购买资格;另外,年龄满男30岁,女28岁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以申请购买。除了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到居住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交由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然后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在4个工作日内对所报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房经办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在《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市民们可以凭证进行购房。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条件
[律师回复]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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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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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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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京户口,请问我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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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由于我市现执行的750元/月人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控制标准已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因此,将此控制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从而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标准调整后,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的,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预计此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后,将新增约1.4万户家庭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我有些问题,请问2016年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南昌襟江带湖,经济发展异常迅速,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特大城市之一,一度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世界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如今的南昌让南昌市民非常骄傲,但是与此同时面对住房问题时,南昌市民也感到百味陈杂。房价的节节攀升让很多市民望而却步,于是经济适用房变成很多市民抢购的对象。那么有关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的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但自有住房属于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不具备购买资格;另外,年龄满男30岁,女28岁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以申请购买。除了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到居住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交由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然后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在4个工作日内对所报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房经办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在《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市民们可以凭证进行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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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南京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南京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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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些问题,请问2014年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南昌襟江带湖,经济发展异常迅速,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特大城市之一,一度被评为“国际城市”、“世界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如今的南昌让南昌市民非常骄傲,但是与此同时面对住房问题时,南昌市民也感到百味陈杂。房价的节节攀升让很多市民望而却步,于是经济适用房变成很多市民抢购的对象。那么有关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都有哪些呢本文将围绕2014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展开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的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但自有住房属于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不具备购买资格;另外,年龄满男30岁,女28岁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以申请购买。除了2015年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南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到居住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并如实填写,交由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居委会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然后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在4个工作日内对所报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房经办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在《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市民们可以凭证进行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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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经济适用房能买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后离婚的,再购买其他的商品房是受限制的,政府会回购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南京户口在南京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南京外地户社保需要就业证,《就业创业证》由第一家入职公司提供。根据《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证》副本
2、《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3、《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
4、《就业创业证》
5、劳动合同文本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后,应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并将《就业创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交给劳动者,同时应书面告知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相关事宜。扩展资料《就业创业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件信息;
2、个人基本情况;
3、户籍性质、户籍地址及变更情况;
4、住址及变更情况;
5、学历及变更情况;
6、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及变更情况;
7、就业登记情况;
8、失业登记情况;
9、就业援助认定情况;
10、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情况;
1
1、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
1
2、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
1
3、年度检验情况;
1
4、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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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济南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是自由的。济南卖方即取得入市资格的房屋权人持房屋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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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后离婚的,再购买其他的商品房是受限制的,政府会回购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关于购房条件  
(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满28周岁、女满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无房单身人员同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含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住房困难户。  
(三)关于离婚无房申请购房的问题:  
1.离婚后的时间必须满一年以上;  
2.离婚或对原有住房归属没有明确的,必须提供离婚双方经公证处公证的住房归属材料;  
3.离婚后将原有住房归属子女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城市建设规划已被拆迁住房的无房户。  对号入座申请住房  →无房户  条件范围:
1.南宁市城区非农业人口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提示: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2.离婚满1年以上无房户。(提示:离婚前双方没有共同房屋产权的申购时不受时间限制)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提示: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  
2.调查表。(提示:在单位或居委会审核证明意见档,必须注明证实有无参加房改、集资建房、有无私房、现住房情况,不能简单写“同意”或“情况属实”)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提示:
A.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B.具有南宁市户口的申购人员户口所在地住址与现住址不同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住址和现住址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填报说明:  
1.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户调查审核表》时,在“申请人/配偶所在地房改部门核查意见”一栏,凡是属于首府南宁房改办所办业务范围内的申购户,不用到南宁房改办出具住房状况证明。  
2.具有南宁市户口的区直单位人员必须提供区直房改办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3.非南宁市户口的城镇人员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  条件范围:南宁市城区非农业人口中低收入,男28周岁、女25周岁以上的单身大龄青年无房户。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计生委(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有效未婚证明。  
5.申请人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收入证明。  填报说明(参照同上)  →拆迁户  条件范围:因城市建设规划已被拆迁的有产权证的无房户。(提示:拆迁户可按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套。购买后仍未能解决被拆迁家庭居住困难的,家庭其他成员可按有关规定,另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住廉租房。)  需提交资料:  
1.申请表。(参照同上)  
2.调查表。(提示:无需证明盖章)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拆迁证明。  
5.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填报说明  
1.拆迁证明上的被拆迁户户主必须与原被拆迁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户主相一致。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户一户只能出具一份拆迁证明,不得将被拆迁住房分割后给其他人出具拆迁证明。  
2.拆迁户无产权证的情况,属房产局公房租户被拆迁的提供直管公有房屋差遣货币安置协议书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核查表,意见栏填上“无房证明、收入证明”;属单位公房租户的被拆迁需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核查意见栏填上“证明为本单位职工、无房证明、收入证明”等意见和提供单位与拆迁部门签署的拆迁合同;以正常申请户申报,享受拆迁户优先安排待遇。  →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条件范围: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示: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户口同在现住房)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7.已有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填报说明:  
1.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的无房户直系亲属一栏,只要求有了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户填写。  
2.在计算住房控制面积时,要合并计算两套住房面积,减去申请人应享受的住房控制面积,多出的面积为超标面积。  →外来务工人员  条件范围:属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28周岁、女25周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的外来务工人员且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市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已经缴纳有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  需提交资料:  
1.申请书(参照同上)  
2.调查表(参照同上)  
3.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婚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住房证明。(提示:内容包括居住单位或居委会证明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市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且缴纳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填报说明:  劳动用工合同必须有南宁市劳动保障局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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