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工伤医疗期待遇。1、医疗待遇。2、工伤津贴。3、福利待遇。工伤致残待遇。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抚恤金。

安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的社会在进步和发展的同时,也一直没有忘记保护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工伤受害者就是其中的一类较为普遍的人群,这类人群由于受到工伤的伤害,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能力都有所下降。那安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1)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570元的,补足到157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240元的,补足到1240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140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02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

(3)生活护理费:以安康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50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4)已将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调整增加5级、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农民轮换工的伤残抚恤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支付。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我国为了这类人能够及早的回归社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除了必要的工伤赔偿外,对伤势较重的工伤受害者发放一定的工伤津贴,来拟补这类人因为工伤造成的伤害,保护我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安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171****6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5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山东工伤待遇调整2023是怎么调整?
1、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2、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10w+浏览
我朋友的爸爸因为工伤现在还躺在家里,我听说现在政策变了,就帮他问问工伤待遇调整都调整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是为您列举的一些工伤待遇调整的内容。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5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在一家工厂上班的时候受了工伤听说现在工伤保险待遇有所调整 想问一下对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意见中调整的内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进行了重点调整。
  意见明确,今后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以上年度省(区、市)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情况,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兼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综合进行调节。生活护理费按照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不调整。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省(区、市)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
  人社部工伤保险负责人表示,经研究评估,调整方案实施后,总体不会降低工伤职工的待遇,不会造成基金支出的大幅波动,不构成基金支出风险,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北京市工伤保险调整的待遇有哪些?
北京市工伤保险调整的待遇有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再者就是住院的生活补助费,同时还有交通的住宿费;如果造成他人伤残的话,那么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还有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0w+浏览
朋友在辽宁工作,听说工伤待遇不错但是现在有所调整了,所以朋友想知道辽宁2018工伤待遇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5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为工作中受了伤,在四川要处理工伤赔偿的事情,因为待遇有调整,要问这个四川2018年工伤待遇调整的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一至四级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六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十、七至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以上是四川2018年工伤待遇调整的内容,希望有帮助
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还在纠结,请问涪陵2018工伤待遇调整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信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襄阳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内容是什么?
每个地方都有根据本地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的规定,工伤保险的待遇也是根据具体情况经过一段时间就会进行调整的,以襄阳为例,工伤保险的主要调整内容为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这几项内容。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从电视上看到我们河南的工伤待遇有所调整,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关于河南省工伤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1.伤残津贴
伤残一级:180元
伤残二级:170元
伤残三级:160元
伤残四级:150元
伤残五级:140元
伤残六级:130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80元 (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
(二)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调整标准
1.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进行核定。正在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低于核定后标准的按照核定标准进行发放;高于核定后标准的不再进行调整,并根据以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自动冲减。以后年度护理费待遇调整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自动按调整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2.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仍然按照《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
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有关待遇标准的意见》(豫人社工伤【2012】1号)的标准执行。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待遇水平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资金渠道支付。伤残程度为五级和六级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调整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二)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规定。
(三)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1-4级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12号)文件规定,对1-4级老工伤人员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而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补差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按2017年度省直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办法执行。
(四)根据有关规定,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各地应按本通知规定,于2017年12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六)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标准依照此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5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还在纠结,请问南京2018工伤待遇调整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调整对象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
(1)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
(2)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
(3)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二、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386元,二级每月增加365元,三级每月增加344元,四级每月增加323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增加伤残津贴。
(二)护理费
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57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06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546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71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29元。
三、相关要求
(一)调整和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61841元执行。
(二)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统一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我国工伤待遇如何调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重庆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信息有哪些调整?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必须经法定的认定部门进行工伤(亡)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且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前几天我朋友因工伤住院,想在这儿咨询一下大家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有知道的朋友可以给我说一下吗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具体有哪些内容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3项待遇,《条例》已规定了计发标准。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工伤康复和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期间交通食宿费4项待遇,根据《条例》和相关目录、标准据实支付。对此,《指导意见》做了强调和重申。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项待遇,《条例》授权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指导意见》提出了原则要求,即综合考虑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伤病类别、年龄等因素,并注重引导和促进工伤职工稳定就业。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3项长期待遇,《条例》规定了计发标准,同时授权地方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实践中由于尚未建立科学规范的调整机制,各地做法不一,规范性、稳定性较差。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条例》规定具体标准由地方确定,实践中同样存在差距过大的问题。
因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是《指导意见》规范调整的重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安康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