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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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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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资格预审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的承包能力、业绩、资格和资质、历史工程情况、财务状况和信誉等进行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的过程。资格预审方法一般分为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两种。
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是什么?

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是什么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任务是查核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人员技术、施工设备、工作业绩、资金保障及信誉等方面是否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其目的为了更好的履行招标的合同,使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都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二、资格审查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进行的预先审查。

资格预审的好处:一是可以淘汰一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选择在技术、资金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避免因未经资格预审而可能造成的项目建设风险。二是可以先前掌握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意投标竞争,保证秩序竞争。三是可以减少开标后的评审时间。

资格预审的弊端:一是有可能借资格预审这一环节,将一些具有某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排挤在外,把“公开招标”变成了“邀请招标”,其结果会变相的改变招标方式。二是由于项目业主、招投标监管部门、中介代理机构和潜在投标人都有机会接触报名信息,对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难度较大,在投标人不多的情况下,在资格预审后各投标人之间有可能相互串通,抬高价格。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的好处:一是参加投标人相对较多,对业主来讲,选择的余地相对较大。二是从开标到确定中标人时间较短,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得到有效保密,切断了信息传递,减少了围标、串标等现象的发生。

资格后审的弊端:一是在参加的投标人较多的情况下,增大了评标的时间和成本。二是在参加的投标人过少的情况下,因在开标前不知道投标人数,一旦出现流标,无形中增加招标成本,延长招标周期,导致招标效率下降。三是因在开标前不知道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若被没有相关项目实践经验的投标人中标,有可能给项目建设造成风险。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各有利弊,在实际操作中,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很难说那种方式好,那种方式不好。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力和信誉等最低条件要求,在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应该多采用资格后审,让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都有同等的机会去参加竞争。在特殊情况下,如建设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也可采用资格后审。为防止资格后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作为政府和招投标监管部门,要明确资格预审的基本条件,严格资格预审的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的制约,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投标也是投资的一种形式,要想做到不赔本,那就需要投标人的眼光和背后团队的预算了,能够得到准确得预算数据就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分配资源,分配好资源也就有了自信和实力去与人竞争,这样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投资的风险程度就会越小化,每个投资人必须做到的就是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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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招标公告。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查看全国最新招标公告,推荐使用剑鱼招标订阅。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再次是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最后是制定标底。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即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三、开标。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
四、评标与决标。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它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
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
五、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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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弃标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所以,此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了,招标人想要中标人赔偿的,就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因中标人弃标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否则是无法要求弃标的中标人赔偿的。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招标人没有相关损失的证据资料,即使到,也不会判决中标人赔偿或只适当赔偿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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