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醉酒驾驶即血液内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100毫升而继续驾驶的行为,此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只是醉驾而未致人死亡的,则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判罚;如果因醉驾致人死亡的,则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