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二是双方到法院诉讼,以调解书或判决书的方式离婚。在诉讼离婚模式下,如果您可以提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证据,可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法院可据此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并不是分居2年以上法官就会一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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