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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依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并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未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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