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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条件

2021-03-09 09:19:50 303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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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

小孩领养条件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为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下几点要求: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五、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六、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九、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十、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变更监护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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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条件
领养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具备抚养、教育能力; 3.身体健康,无不利病症; 4.年满三十岁,夫妻需共同决定并同意。 有配偶者需配偶同意,无配偶男子与被领养人年龄差需超四十岁。 领养非直系未成年需满足: 生父母无法抚养、年龄差不超过四十岁、被领养人满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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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领救济金怎么领,可以领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你那三个月的失业金按限定予以保留,因为你第二次是辞工不干的。具体是因为什么原由以及可否符合领取要求,建议你拨打12333详细询问。申办爱人资格: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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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条件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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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住房补贴怎么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领工资的领条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领工资的领条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书写领条之前我们需要了解领条的书写格式,领条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每个部分也有自己的书写格式。
首先是标题,领条的标题格式比较简单,一般有两种格式,一个是以“领条”为标题,一个是以“今领到”为标题,不管以哪种格式作为标题,都需要居中书写,如果以领条为标题,正文需空两格进行书写,如果以今领到为标题,正文需要顶格书写。
然后就是书写正文。其实正文也很简单,就是书写领取的东西,当然书写的时候要详细,例如从哪里领取,领取的物品是什么,领取物品的数量有多少,有些时候可能还需写领取物品的具体用途。
然后就是署名,也就是写领取人,署名的位置一般位于正文右下方。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领条还需要盖章,如果署名是私人的,就加盖私章,如果署名是单位的,就要加盖公章,如果既有单位又有个人需要两章都盖。
最后则是领取时间,一般写在署名的下面,最好写清楚年月日。
《民法总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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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需要条件
领养儿童的法定条件如下: 首先,收养人需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情况; 其次,收养人需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第三,收养人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最后,收养人需年满三十周岁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合法领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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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领工资,15号领到,18号能领多少
[律师回复]   劳动者15号领工资,劳动者18号去世,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去世当月的工资按实际出勤结算,存在纠纷,劳动者的亲属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建设事业顺利地进行。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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