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和朋友商议合租两室一厅,房租、押金由我俩平摊,租房合同由朋友单独和房东签订,我没有和朋友签订租房合同且朋友没有经过房东同意租给我们,每期房租我均直接转账给朋友。今年3月底我预缴了三个月房租,朋友并不是私收而是统一交给房东,实际只租住至5月31日,仅入住两个月便搬离。此前我曾提出转租我的房间减少空置损失,被朋友回绝致使房间闲置。押金和6月份房租我能要回哪个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看,你朋友未经房东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你,这种转租行为是无效的。你直接将房租转给朋友,而非房东,这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关于押金和6月份房租的问题,首先,由于你实际只租住了两个月,对于6月份的房租,你有权要求退还。其次,押金部分,如果房屋设施没有损坏,且你按时搬离,押金也应当退还给你。建议你先与朋友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和多余的房租。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