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这两项需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