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特征是合同具有违法性,具备不履行性,合同效力为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还有两种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