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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地役权

2021-03-20 13:20:22 917 征地拆迁, 维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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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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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是一种他物权,它的概念是: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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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什么叫房地产的地役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地产的地役权
就是利用他人的房屋土地以提高自己房屋土地的收益而使用的权利。
据了解,全国还少有登记机构办理了房屋地役权登记,一来大多数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何为地役权,《物权法》上的这个术语太过于专业,二来登记机构大多数人员也不知此为何物。的确,传统地役权仅针对土地而言,这次《物权法》把它扩大到房屋上。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收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因此,地役权有以下特点:1.按照合同设立,即当事人之间必须有设立地役权的书面合同。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住所,供役地与需役地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这与相邻权不同,相邻权是法定的,不需要约定,是无偿的。2.地役权是利用他人不动产。3.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4.地役权的设立采取对抗主义,即,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房屋上设定地役权,就是利用他人的房屋以提高自己房屋的收益(利用等)比如,甲开酒楼,但不当道,旁边的房屋为邻居乙所有,处于更显眼的位置。甲为招揽生意,欲在乙的房屋上设定一个广告牌,表明该处有一酒楼。甲为提高自己房屋的收益即可在乙的房屋上设定一个地役权,利用乙的房屋安装一个广告牌。在本例中,就我们登记机关而言,所收要件为:1.登记申请书(双方都须填写)。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当事人设定地役权的合同。4.甲乙双方房屋的权属证明。登记机关资料收毕后,应在甲乙双方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将当事人设定地役权的合同附于登记簿上。
在记载于登记簿完毕后,须给当事人打印设定地役权的证明,即打印他项权利证,他项权证中的表述为:1.房屋他项权利人,是指需役地房屋的所有权人。2.房屋所有权人,是指供役地房屋的所有权人。3.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是指供役地房屋权属证号。4.房屋坐落,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5.他项权利种类,填写地役权。6.附记,增加需役地房屋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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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转让规定和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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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理解需役地和供役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二、需役地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需役地权利人拥有地役权,也就是利用他人的土地为自己的土地获得的便利和利益。
三、地役权的分类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
2、有关水的地役权具体包括:
(1)取水或汲水地役权,即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在供役地上取水或汲水的权利;
(2)导水地役权,即利用管道或沟渠经过供役地把水导入需役地的权利;
(3)排水地役权,即把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供役地或经过供役地排向他处的权利。
3、眺望地役权即为了确保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能够眺望风景,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不得建造或种植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物或竹木的权利。
4、采光地役权即为了改善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的采光效果,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在一定的区域不得建造建筑物或种植竹木,或者建筑物、竹木不得超出一定高度的权利。
5、支撑地役权即利用他人已经建成的墙壁搭建房屋或其他地上定着物的权利,设立此种地役权往往为了节省建筑成本或为了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
6、放牧地役权即按照约定在供役地上放牧牛、马、驴等牲畜的地役权。
7、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需役地的物权人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可以与供役地的物权人协商,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一项在供役地上建造建筑物之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役权。
8、排污地役权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管其营业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此种排污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订立契约,支付对价,获得一项排污地役权。
如何解释需役地和供役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地役权的产生是基于占有、使用、收益自己土地的目的而使用他人的土地,故必然存在两块土地,因使用他人土地而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为他人土地的便利而被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土地的存在,凡是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二、需役地权利人享有哪些权利需役地权利人拥有地役权,也就是利用他人的土地为自己的土地获得的便利和利益。
三、地役权的分类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
2、有关水的地役权具体包括:
(1)取水或汲水地役权,即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在供役地上取水或汲水的权利;
(2)导水地役权,即利用管道或沟渠经过供役地把水导入需役地的权利;
(3)排水地役权,即把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供役地或经过供役地排向他处的权利。
3、眺望地役权即为了确保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能够眺望风景,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不得建造或种植超过一定高度的建筑物或竹木的权利。
4、采光地役权即为了改善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的采光效果,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在一定的区域不得建造建筑物或种植竹木,或者建筑物、竹木不得超出一定高度的权利。
5、支撑地役权即利用他人已经建成的墙壁搭建房屋或其他地上定着物的权利,设立此种地役权往往为了节省建筑成本或为了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
6、放牧地役权即按照约定在供役地上放牧牛、马、驴等牲畜的地役权。
7、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需役地的物权人为了更好地利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可以与供役地的物权人协商,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一项在供役地上建造建筑物之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役权。
8、排污地役权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管其营业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此种排污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订立契约,支付对价,获得一项排污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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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分摊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你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越大越好。土地证是整个小区土地分摊到各户上的面积,不光是楼的面积注意与房产证区别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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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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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什么叫拘役刑?
拘役刑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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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拘役、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三者在执行机关、管制期限、关押与否、假释制度和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等多个方面有区别。三者区别解析: 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代为执行。 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于假释制度。 5、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拘役一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管制3个月到2年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拘役管制和拘役是一回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拘役更严重。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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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规定什么叫做拘役?
法律中规定拘役指的就是短期的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的方式。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处罚方式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比较常见的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包括有对此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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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区分拘役,拘役,有期徒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弄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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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拘役可以要求拘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因家庭困难不是要求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定情形,可以争取判处缓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拘役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 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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