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停产后遇到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等,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结合重置成本、成新评估补偿;对能够搬走的设备、设施应当给予搬迁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害等进行评估补偿。
由于在遇到拆迁前已经停止生产了,那么就没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