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必须写的条款主要是:
(1)整个交易的全过程。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其中涉及广告、合同、退房、退款甚至离婚和死亡等都应予以充分考虑;其次是对涉及房屋的质量、面积、配套设施及社区环境等方面内容加以明确;最后是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包括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案例订入协议。
(2)举证责任。,在诉讼或仲裁中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按照一般举证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做法,是无法有效地保护购房者权利的,所以补充协议在某些方面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规定由开发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保护购房者利益。
(3)违约责任。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合同中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因素的,那么是可以变更甚至解除合同的。
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构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应具备的条件: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
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在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上,不可抗力解释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条款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1、查清房屋的产权人,以及房屋基本状况。承租人需要注意与你签订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2、清楚写清楚租金和押金。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问题上,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状况决定,在合同中必须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支付租金还是押金,如果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产权人名下的账户,并留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3、明确违约责任的处理。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约定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 取违约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此外,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购销合同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也就是采购合同是购销合同的一种,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