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也不得擅自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即使肇事车辆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比如套牌等,也不能作为扣押车辆的理由。
对非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牌证、货物的,公安机关劝告其返还;经劝告仍不返还或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
若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致人死亡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或者其他行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则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逃逸属于违法行为,不因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而免除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而言
权利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处理,即便先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并不符合侵权损害的损失,当事人亦可以依据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调解协议。一旦调解协议确属真实、合法、有效,那么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权利人很可能无法再选择侵权之诉进行救济。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