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根据2017年10月1日颁布的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之规定,起诉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20年为法定,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第二,关于租赁房屋的租金的诉讼时效,拒付或者拖延租金的诉讼时效,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其诉讼时效为一年。
第三,关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延期收房的违约金标准,使用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违约金一般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好在合同当中进行填写的。当一方当事人违约,就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额。
没有约定的,违约金以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通过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不高于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营业税(由买方支付):这项营业税则是由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谁、地方附加谁和销售营业税组合组成,其征收的税率为5.6%。若是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来对外销售的,则会免征二手房过户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由买方支付):个税的核定计算的方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的价格×1%(或是1.5%、3%),一般的个人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按照普通住房由房价的1%缴纳,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由房价的1.5%缴纳。同时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土地税(由卖方支付):房屋产权已经取得满五年的则免征,若是未超过产权五年的则按二手房房价的1%预缴纳,并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
4、房屋交易手续费(由双方支付):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二手房过户房屋产权登记费(由买方支付):80元。
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四川实行按案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4%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