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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的扣还计算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0-01-08 14:40:00
音频内容:

(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其中,起扣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T=P-M/N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已完成工程价值;

M——工程预付款数额;

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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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的扣还计算方式是什么
(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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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预付款保函格式样本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六、预付款保函和支付保函提供商。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不争辩、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融乐通担保可以给你提供。如有需要。八,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可百度搜索融乐通: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涂改无效。七,直至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提供本保证担保后:电话、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工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四,元(小写):年月日(本保函失效后,就可联系该司,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地址,融乐通担保是专业工程投标保函:邮政编码。不可撤销支付保函保函编号、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元(大写)、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传真、不挑剔: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已与贵方签订了工程编号为的工程的施工合同(下称合同)。五、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致(下称受益人)、本保证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币种),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九。二,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三、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日期、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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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承包合同付款方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甲方工作:
三、乙方工作: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若无变更工程量,则按固定总价执行付款;有变更的,变更部分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乙方报价单进行增减结算。)
2、结算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进场施工壹个月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

2)、乙方所有合同内的安装工程结束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合格证等验收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

4)、余款5%的质保金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付清;

5)、本工程支付工程款一律以税票结算。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九、奖励和违约责任: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有权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提出诉讼。附件
一、甲方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件
二、乙方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材料生产许可证及安装资质﹙或装修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附件
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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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的扣还计算方式是什么
(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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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还款时该怎样计算本息
[律师回复] 对于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还款时该怎样计算本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第200条对这一情况有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该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当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是指贷款人不得在订立借款合同后,在借款人实际付款前,将借款人应付利息预先收取并且从借款人应付款项中扣除。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之一,出借人向借款人足额提供贷款金额是出借人的主要义务。借款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实际上减少了借款的本金,借款人却要支付与借入本金不符的较高的利息,实质上是变相提高了利率。同时,预先扣息造成贷款人承诺出借的本金及利率与实际出借的本金及利率不一致,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显然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罗某实际借给你弟弟22800元,却要求按照借据归还30000元借款本金,违反了合同法有关规定,是不合法的。你弟弟按照实际借款额(22800元)及约定利率(1%)支付利息,并无不当。
买房子只签了个预售合同没签正式合同,能不能退房?会不会扣掉一部分首付款
[律师回复] 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的支持。
二、退房违约金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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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怎么扣预付款
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公式:t=p-m/n;式中t-起扣点,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m-工程预付款限额;n-主要材料的占比重;p-工程的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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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支付工程预付款作了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
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
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
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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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扣还怎么算
工程预付款又称预付备料款。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承包单位一定限额的预付备料款,作为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配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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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一般计税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可扣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可以。 随着3月24日营改增具体方案的公布,减税利好一一面世。方案规定房地产项目扣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专家称,扣除土地出让金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缴纳增值税的税基减少,因此房企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消项税减少。业内称土地出让金占房企成本近四成,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房企税负,释放营改增红利。  上述利好出自财政部网站3月24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通知》还明确,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财政部相关司人士表示,土地问题当然是我们这次营改增要很慎重对待的问题,因为它后面直接影响就是房价。土地出让收入我们会做妥善处理,后续环节抵扣尽量完整。此次政策出台后,我们对土地出让金的处理更便捷,对房地产业是一项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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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哪些形式
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即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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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内公司给该公司外聘的国外设计师支付劳务报酬,需要交税吗,采用汇款的方式支付?交的是什么税?如何计算?交的税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再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三个税阶中的哪一个。外籍设计师(假定是外籍)回国汇总缴纳他的所有税收的时候。个税,在华缴纳的个税能不能抵扣本国应缴税额要看具体情况,各种附加费用(看具体情况)。最后由于这个劳务报酬属于中国大陆企业支付。个税是否纳税和缴纳多少取决于这位外聘的国外设计师的身份认定,确定符合身份的缴税或者不交税。这样就能算出应纳税额了,这个劳务报酬要么算进成本,是四类里面的哪一类。如果该国跟中国有签订过双边多边避免重复征税相关的协议条约之类的约定的话:居民纳税人,要么算到损益,再确定他的长期停留居住情况,非居民纳税人。其中首先确定他是居民还是非居民,在中国大陆的时间是不超过90d还是90d到180d,所以再仔细归类,还是1y以上5y一下或者5y以上。这个情况的判定涉及到税率优惠,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抵扣生计费的时候因为是外籍。至于支付劳务报酬的大陆企业,扣4800元得应纳税所得额,就有可能可以按该国规定有抵扣的空间,总而言之是大有可能在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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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是该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所以,对于工程欠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当事人
首先可以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参考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处理。
此外,该解释第6条还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在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
(一)如果是招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一次性包死的话,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鉴定。
(二)发生争议前,双方已共同委托工程鉴定机构进行造价审价的,或一方委托的造价审价结果已经另一方书面确认的,可不再申请重新鉴定。
(三)双方已经对工程款达成协议,而发包方延迟付款的,可不申请鉴定。
(四)可事先准备工程款鉴定的申请书,待到双方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如发现发包方提出工程款数目和自己核算的数目相差甚远,则必须当庭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如数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鉴定。因为要不要提出鉴定和谁先提出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一个谁先预付鉴定费的问题,更涉及到案件的诉讼时间问题。
首先,鉴定时间是不计入审理期限的。
其次,办理鉴定本身也存在着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变数,从承包方的债权实现的时间和利益出发,应学会巧妙地运用鉴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鉴定的申请,就必须积极、及时地准备搜集相应完整的证据材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资料等,特别是对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价的双方签证资料,或在履约过程涉及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资料,适时提供给鉴定机构,保证工程鉴定的结果有利于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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