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从这一规定,可以认为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一是必须要有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操作行为。所谓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相关医疗活动的法律法规。所谓违规违章行为,是指违反本行业内的常规和禁止行为。
二是医疗活动所造成的人身损害须是一种过失行为,也就是不存在主观的故意。
三是须要有人身损害的后果发生。
四是该人身损害须与违法、违章的医疗活动具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