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伤害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怎么界定

3.9w浏览 #行政类 匿名 2020-02-22 江苏徐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6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查看剩余3条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4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伤害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怎么界定?
一键咨询
  • 146****7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77****602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957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29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为刑事犯罪给对方造成精神方面的损失,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之下不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是单独提出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传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1、对于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问题,刑事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
①在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赔偿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②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定,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分延迟;
③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2w浏览
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
10w+浏览2024-10-31
离婚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多少钱?
离婚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几百元、或者是几千元,当然,并非所有起诉离婚的公民,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若是可以获得赔偿,在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的因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传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1、对于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问题,刑事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
①在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赔偿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②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定,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分延迟;
③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2w浏览
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10w+浏览2024-10-31
怎样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传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1、对于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问题,刑事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
①在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赔偿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②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定,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分延迟;
③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2w浏览
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10w+浏览2024-10-09
该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起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与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或成年子女代为提出。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传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1、对于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问题,刑事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
①在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赔偿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②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定,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分延迟;
③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2w浏览
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
10w+浏览2023-09-21
该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该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侮辱罪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吗?
可以。刑事案中,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1、因人身权利受到罪犯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二、传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
1、对于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问题,刑事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救济途径:
①在刑事判决书直接判决赔偿
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②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进行了限定,意图在于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过分延迟;
③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2w浏览
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10w+浏览2024-10-10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