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条之所以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原因在于,这种权利是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的、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是自然人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是自然人人身权的延伸。离开了自然人人身,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就无从谈起。自然人的人身权,原则上由自然人本人行使,以保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从诉讼上来讲,如果允许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请求权可以让与和继承,受让人还要面临举证的困难。因此,作为原则,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