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斤螃蟹收900元怎么处罚:7月30日,青岛市民赵女士花500元从市场购买14只螃蟹在饭店加工,“蒸8只炒6只,饭店就是用葱姜炒一下。”她说,想的是在本地加工,不会贵得离谱,当时就没有问价钱。但结账时,朋友说价格不对,螃蟹加工费很贵。其提供的消费单据显示,螃蟹(自带)一栏为9(斤),单价100元,共900元。后经双方沟通协商,顾客实际支付500元加工费。当地物价局表示,涉事海鲜馆未对加工费明码标价,勒令退还。昨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宣传部通报称,已对渉事饭店加工费不明码标价行为立案处理,并责令停业整顿。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