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田地不能随便建造房。乡村土地不是个人所有,是乡村集体所有。 《土地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隶属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限定隶属国家所有的以外,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隶属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法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隶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隶属村内两个以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隶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七十四条违背本法限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私行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要求的,或者因开发土地导致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能够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