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的价值,在于档案原始属性的真实性。这种原始属性表现在档案的利用的需求内容上和档案利用的需用求形式上。纸质档案利用需求的原始属性,始终有草稿与印稿之分,有正本与副本的差异。正是如此,纸质档案利用的需求体现档案原始记录性和凭证作用的内容与形式特征的特点。如当事人的亲笔手稿、主管者的亲笔签订等表现出原始性,而具有法律凭证的作用。电子档案利用需用求的原始属性,其从电子文件起草、修改、印发到形成电子档案都在计量机上进行,要体现档案利用的原始记录性特征已不复存在。正是电子档案易于修改和改动后能够不留任何痕迹的特点,对其原件的界定难于实现;由于电子档案的内容不仅易于变化,而且失去了固定的形式。电子档案往往可在电子计量机存储器上或转换成硬拷贝保存或复制转发送,不能区分其中哪个是“原件”和“复制件”,可否具有法律凭证作用等,便成为档案界的一系列新课题。无论是电子档案还是纸质档案其目的就是要充足发挥档案的利用,两者都是为社会的利用者提供服务的。电子档案利用与纸质档案利用的需求,受其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爱好等的分别而显现出千差万别。因此,档案利用需求的社会性,体现在具有广泛的社会作用和社会价值。档案利用需求的社会作用,在于实现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电子档案利用与纸质档案利用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档案利用的社会价值,在于档案利用信息资源的原始记录性,都为将来的工作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