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其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该由合伙财产的性质决定。然而,个人合伙财产的性质到底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侵吞财产的行为不宜认定为侵占罪,其他合伙人要追回自己的损失,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解析: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虽然公私财产都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但是如果财产是共有财产就应该有所区别。共有财产是指对某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共有财产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财产按照份额属于几个人所有,他们分别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果某一共有人利用工作之便,将共有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侵犯了其他合伙人的财产所有权,应构成侵占罪。共同共有是指同一项财产有几个所有权主体,他们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财产中哪一部分属于自己所有,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进行财产分割时,才能协议确定每个共有人应得的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下,共有财产不能成为任何一方权利人侵占的对象,因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引起的纠纷,只能通过民事程序解决,而不应以侵占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