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作为合资人的某一方在未得到其余合作伙伴的明确许可之下,私自挪动甚至非法占据了所有合资企业的财产,那么他极有可能犯下了职务侵占罪的重罪。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那些公司或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中的某些高层职员,利用职位赋予他们的权益以及便利条件,将所在的单位的公款等重要财务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更高的犯罪数额则意味着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合伙人算挪用资金罪吗
如果行为人擅自依法将共同出资所形成的资金挪作他用,且这种挪用或滥用行为并非出于恶意欺诈意图,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类行为并不属于欺诈犯罪,而应当被认定为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行。欺诈犯罪通常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涉案金额已达到较大标准的违法行为;相比之下,挪用资金罪则特指在公司、企业等组织中担任特定职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本单位所有资金归个人支配使用,或者擅自借予他人,即使累加款项尚未超过三个月的规定期限,也可能符合法律对“数额较大”的定义,否则若涉及金额较大并且款项用于谋求个人盈利或从事非法经济活动的情况,同样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欺诈犯罪还是挪用资金罪,其主体都是普通民众,只要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若合资企业的合伙人私下擅自挪动甚至非法占有该企业的资产,此举极有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的法网。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而随着犯罪数额的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会随之加重。因此,作为合资企业的合伙人,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合作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尊重并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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