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做出死亡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与车祸有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死亡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当然还要看是否延误治疗。撞人也分责任分配的。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以此来看驾驶员承担多少责任。
其次,事故发生后送到医院也要进行检查 并做出体检报告。 应该及时检查,看看身体是由于什么原因出现病危。
如果驾驶员负事故全责,受害者家属也不愿意出谅解协议,驾驶员可能会受刑事处分并判有期徒刑。驾驶员应该争取和受害人家属协商并得到对方家属的谅解、签定谅解协议书是缓刑的重要条件。
综上,交通事故出院后死亡家属不能够在当事人死亡了以后就不分缘由的还去找原来交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先将尸体交由司法鉴定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的结论显示当事人死亡跟此次交通事故是有关系的,那么当初撞人的这个人就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死亡的话后果自己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