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个人出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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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50003%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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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建税757%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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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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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税50004%200元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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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建税2507%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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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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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税50001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