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立断甲方自愿将该地龙川县老隆镇苋菜坑19号之二卖断给乙方承受管业。此系双方自愿,各无反悔,立契约为据。
一、该土地位置:国土证号:地号:使用权限类型:出让转让国土证使用权面积:七十九平方米规划后的土地使用面积:
二、总价(包两证过户):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
1、定契约时,乙方付元整(元整)给甲方为定金。
2、乙方在过户前一天支付壹拾伍万伍仟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付清(甲方办理好《国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后付捌万,其余两万在甲方办理好《规划许可证》过户手续后付清)。
四、其他
1、该地块《国土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的两证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由甲方负责过户手续费用。
2、甲方6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所有权交与乙方管理。移交时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保留土地现状不变。逾期则按所付款的千分之五日计滞纳金给乙方。
3、甲方保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原有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全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应在乙方建筑此地块时,提供相关协助。如水电安装,物料存放等问题。
5、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如乙方违约,定金由甲方没收;若甲方违约,需支付定金的一倍给乙方。甲方:乙方:这就是一份土地转让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