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被骗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后经审查确定可否符合立案要求,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依法立案后进行侦查,搜罗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具体限定如下: 《公安机关解决刑事案件流程限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投诉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投诉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搜罗、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