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用固定电话,也能够用手机。在刑事诉讼中,传唤、拘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其中拘捕、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逮捕被告人,应当在拘捕、逮捕后24小时之内通知其亲属。法律无对通知的方式作出具体限定,实践中通常用办案机关的固定电话通知,但也有办案人员为了方便,用手机通知。但无论怎样,要避免上当受骗。不顾是用固定电话通知还是用手机通知,办案机关都需要亲属签收法律文书或者邮寄法律文书。如果另一方要求交纳花费或者款项,肯定要保持警觉,避免上当受骗。《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捕证。拘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亲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捕人的亲属。《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不能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