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叉车作业人员管理证上的叉车驾驶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许可作业项目,2是该作业项目的项目代号。所以,叉车证上的叉车驾驶与2是代表一样的特种项目。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证的作业项目对应作业代号如下:
1、作业项目:车辆维修,代号:1。
2、作业项目:叉车司机,代号:2。
3、作业项目: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代号:3。
4、作业项目:内燃机观光车司机,代号:4。
5、作业项目:蓄电池观光车司机,代号: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