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交费,并且中断不超出一个月以上,补缴中断的花费是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孩子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规则,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工人予以必要的经济赔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规则。 生育保险报销的要求: 工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
1、用人单位为工人累计交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交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限定。 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工人生育的体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限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工人个人负担。 女工人生育出院后,因生育惹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限定解决。女工人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限定解决。
2、生育津贴。 女工人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公司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