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乡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交通意外、医疗意外、工伤意外、产品质量意外或其他人身伤害意外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六)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招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赔偿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国家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爱人和要求: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爱人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意外无本领支付法律服务花费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组织提交下列有关手续: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有关的证据手续。 经济困难的准则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