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事项的控规调整按简易流程解决,调整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事项事实上情况适当提高事项容积率指标,争夺实现事项总体收支平行。
2、在棚户区改造事项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整绿地,挖掘道路,废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赔偿费,由事项业主单位按规划要求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废除后规划无重建恢复要求的,仍按限定予以赔偿。
3、棚户区改造事项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小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小区内用电、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公司,不能重复提留水电分散改造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