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规章规则里可否明文限定7:
45,如果是,那就是工作起始时间,迟到罚钱没的说。如果公司明文限定是8点,而部门里自己限定晚于7:45罚钱,则部门就违背了公司限定,应向部门主管或公司经理或公司工会反映,要求取消无理的限定。其实很多公司都有开早会规则,而且也多是在限定的工作时间之前10分钟左右,但无说在这10分钟里没到人就罚钱的。只能靠教育提醒来防止。很多公司为了保证员工能够提前10分钟以上到公司,通常有接送厂车来接送员工上下班。让员工能自觉遵守提前到公司参加早会的办法有很多,必须采取罚钱的措施吗?能够采取更有人性化的措施啊,比如,每月或每周能提前来参加早会的,予以奖励